德国专利商标局的前身德意志帝国专利局于1877年7月1日正式成立。专利局从开始的40名工作人员,不断扩大人员规模,专利申请数量和授权数量在短短十数年间有了飞速的增长。专利保护制度的进步顺应了欧洲工业化时代的要求,推动了德国经济的发展。
该版本反映了自2023年6月1日单一专利制度正式实施以来的新情况、新变化。该版本由欧专局在其网站上以英语、德语和法语三种语言提供,仅有HTML版本,而未像此前一样同时提供PDF版本。
报告显示欧洲大学在学术发明的专利化和商业化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不过学术专利这一领域明显由工业发达的若干个欧洲国家和若干所专利创新活跃的大学所主导。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第72条就与金钱赔偿相关的诉讼规定了自原告知悉或有合理理由知悉支持该诉讼的最终事实之日起五年的诉讼时效。但本条规定在解释和适用方面都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尚待统一专利法院日后进一步释法以明确相关问题(特别是关于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
评审团从设计价值、市场影响、社会和环境考量以及对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体系的创新使用程度等评选标准出发对约800件参选设计进行了考察,并最终颁发四个奖项:小型企业奖、工业奖、终身成就奖以及今年新设的新生代设计奖。
报告显示,以相关国际专利族(IPFs)的数量作为衡量标准,1992年至2021年间,在全球范围内,来自欧洲专利组织39个成员国的申请人在水相关技术领域中提交了最多的IPFs(在总量中占比达40%),位于其后的申请来源国依次为美国、日本、中国和韩国。
修改后的《欧盟外观设计条例》和《关于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欧盟指令》将于欧盟立法机构负责人签署后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二者将自公布之日起20天后生效,并于四个月后开始适用。
经过由数百名发明家和发明家团队组成的独立国际评审团的评审,本次共选出来自八个国家(意大利、德国、日本、波兰、英国、荷兰、乌克兰以及突尼斯)的最终获奖者。欧专局在颁奖仪式上还宣布了关于青年发明家奖的最新安排。
年度报告指出,经过结构改革,2023年申诉委员会未决案件数量减少至5000件以下,30个月以上未决案件减少至13.4%。
本文介绍了UPC保护函制度的背景、具体内容(形式要件、有效期、法律后果等)以及当前实践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企业及其代理律师在运用保护函作为针对临时保护措施(特别是临时禁令)的防御手段时,除了应满足相关法律规定外,还应留意信息保密、法院选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