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中将PCT专利体系与传统专利体系进行比较,详述了PCT制度下的专利申请流程。PCT作为国际专利制度的基石,通过简化专利申请及相关程序,提供了一套全球化的专利申请体系。该报告同时介绍了中国在2013年的PCT申请数量,共计21,516件,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在涉及到欧盟商标或欧盟外观设计的侵权及损害赔偿等事宜时,各欧盟成员国指定的国内法院作为欧盟商标法院或欧盟外观设计法院对上述事宜享有管辖权。在这份上周公布的名单中,德国境内的欧盟商标法院和欧盟外观设计法院的数量在各成员国中位居前列。
2014年9月19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博士对德国专利商标局进行了其上任后的首次访问。双方在现有的长达30年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延长目前的伙伴关系协议,深入加强中德两国在国际工业产权保护方面的密切合作。
根据最新发布的时间表,统一专利法院的筹备工作在2015年底之前尚无法全部就绪。不过,筹备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法律框架、财务以及法官培训等方面)均已取得重要进展。奥地利、法国、瑞典、比利时和丹麦已经完成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在其各自国内的批准程序。
该文集的重点是照明技术,如折叠式LED显示器、发光材料、激光前灯以及光镊等。其中的文章都是由德国专利商标局各领域审查员在与其领域相关的专利文件和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撰写完成的,并且引用的文献都是在2014年4月11日截止定稿日期之前为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
此次费用调整主要涉及的收费项目包括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67(3)条和第65条对翻译公开或修改的费用、将欧洲专利申请转为国内专利/实用新型申请的费用和转让、许可及其他权利的登记费用。此外还对自第6年起的年费数额进行了调整。
根据该报告,2013年中国以21516件申请紧随美国(57239件)和日本(43918件)之后成为第三大申请来源国,并连续第十一年实现了两位数增长(2013年增幅为15.6%)。中兴和华为分别占据企业类申请人排行榜第二、三位,北大和清华亦入围高校类申请人排行榜前50强。
根据该协议,在突尼斯生效后的欧洲专利申请和欧洲专利将在该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与突尼斯国内专利申请和专利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将在获得正式批准后生效。该协议将有利于欧洲专利申请人和权利人在突尼斯获得专利保护,并促进突尼斯创新能力发展,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根据该报告,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在2013年受理的欧盟商标申请超过114000件,比上一年度增长了6%;欧盟外观设计申请超过96000件,增长5%。几个重要的数据库(TMview、TMclass和Designview)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和参与合作的各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发展良好。
根据该方案,欧专局将努力实现自专利申请日起六个月内发出检索报告和关于可专利性的书面意见,优先完成已开始审查的案件,并在发出正面的检索意见后加快授权程序的进程。同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提交意见的案件以及异议、限制和撤销程序也将得到优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