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显示,盗版行为在2014年给欧盟造成了1.7亿欧元的经济损失,占到同年音乐总销售额的5.2%。其中,实体音乐(如CD)领域的损失为0.57亿欧元,占实体音乐总销售额的2.9%;数字音乐领域的损失为1.13亿欧元,占数字音乐总销售额的8.8%。
该判例法概览总结了2015年度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和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做出的与商标和外观设计相关的判决要旨、初步裁决和重要的法院命令。用户现可在欧洲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专题页面下载PDF版本。
该报告指出,2014年欧盟地理标志侵权产品的价值共计约43亿欧元,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高达约23亿欧元。此份报告是针对欧盟境内整体的地理标志侵权情况做出的第一次研究总结。今后,此项目也将扩展到国际层面,就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在其他第三国的侵权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2016年4月18日经合组织和欧盟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报告称,2013年全球仿冒和盗版贸易额高达3380亿欧元,占据当年世界贸易总额的2.5%,欧盟进口的商品多达5%被认为是仿冒商品。
《欧盟商标条例》的修改主要涉及申请费和延展费的收费方式及数额的调整、欧盟商标及其主管机构的名称变更以及一系列实体规定的修改(例如废除对于商标书面可呈现性的强制规定等)。多数修改内容将于2016年3月23日起正式生效。
自2015年11月起,超过530万件的塞尔维亚、加拿大、瑞士和日本商标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TMview检索工具进行检索。至此,TMview商标检索工具可检索信息的商标总数共计约3450万件。
此次判决的要点包括:(1)即使在视觉上的近似度并不高,但是在其他方面(例如本案是在概念方面)较高的近似度,也可以认定冲突商标之间存在近似;(2)在先商标的显著性越高,则冲突商标构成混淆可能性的几率越大。
该做法针对含描述性/非显著性文字内容的图形商标的显著性的判断确立了一系列原则,例如,本身不具备显著性的文字要素与同样不具备显著性的图形要素结合而成的商标一般也不具备显著性。
继2014年初生效的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的更新之后,此次更新后的审查指南第二部分也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实施。至此,审查指南的本轮更新已经完成。网站用户可以在官网对应的专题页面中查阅更新后的商标和外观设计审查指南。更新后的审查指南有英、法、德、意、西五种语言的版本。
根据该报告,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在2014年受理的欧盟商标申请超过117000件,比上一年度增长了3%;欧盟外观设计申请近98000件,增长1%。几个重要数据库(TMview、TMclass和Designview)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和参与合作的各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得到进一步发展。中国于2014年加入了TM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