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6月2日,德国慕尼黑
问: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的法律状态有哪几种?如何查询当前有效的欧盟外观设计?
该在线学习板块涵盖了2013年10月欧专局主办的“申诉委员会及其重要决定”研讨会上的内容。欧专局已经按主题对其进行了整理,每一主题下都能查看该主题的简介、研讨会相关部分录像和现场观众提问及回答。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8年04月26日,德国慕尼黑
问:欧专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前的第三方意见有何相关规定?
答:第三方意见(英文:third party observations;德文:Hinweise/Eingaben/Einwendungen Dritter;法文:observations des tiers)是第三方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可以向专利局提交的说明专利申请或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书面意见。
一、欧专局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115条,欧专申请公开后,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在欧专局前的程序中提交意见:
此次更新主要涉及中国相关数据库检索指南部分。新增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知识产权网的中国专利文件查询指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国知识产权网的中国专利公开情况监控指南、中国知识产权网的法律状态查询和引用信息查询指南等内容。
该网站是日本专利局、韩国知识产权局、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共同进行的合作项目之一。网站内容主要包括五大商标局之间的合作项目、信息资源和相关资料等详细信息。
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4年5月2日,德国慕尼黑
问:申请欧洲专利是否可以要求台湾、香港、澳门的优先权?
答:首先,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58条,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欧洲专利(欧洲发明专利)。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87条第1款规定,首次申请在或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提出时,申请欧洲专利可以要求该首次申请的优先权。该条款原文如下:
Art. 87(1) EPC: Any person who has duly filed, in or for
(a) any State party to the 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or
欧洲专利局经济与科学顾问委员会(ESAB)对单一专利和统一专利法院制度在经济方面可能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都做了分析。委员会认为,为了使用户能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更有吸引力的专利保护方案,费用激励机制应被用于新的专利体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