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 中欧专利合作30周年庆祝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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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5年10月15日,德国慕尼黑
文字:孙靖洲(HUASUN)审校:黄若微(HUASUN)

 

 

(图片来源:©EPO)

 

2015年10月9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合作30周年庆祝大会在法国里昂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欧洲专利局局长Benoît·Battistelli均出席会议并讲话。此外,还有来自中欧双方政府、学术界、企业界和知识产权界的高级代表140余人出席此次大会。大会在有着悠久历史并与中国渊源颇深的法国第二大城市里昂举行。

 

从双方合作的历史来看,双方的合作经历了一个从以技术协助为主到成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的过程。在早期的合作关系中,欧洲专利局与中国专利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的合作内容主要集中于人员培训(将近1000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员工到欧洲来接受了欧专局的培训)、技术协助等方面。从1993年到2011年,双方的合作拓展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中欧合作项目、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政策等众多领域,这一系列合作为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和建立现代专利系统提供了助力。

 

在此次庆祝大会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和欧洲专利局局长Benoît·Battistelli首先回顾了中欧两局30年合作的发展历程,并对所取得的累累硕果给予高度评价。

 

欧洲专利局局长Benoît·Battistelli表示,中欧双方的密切合作对于建立健全中国现代、高效的知识产权制度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中欧专利制度的相似性对双边贸易大有助益。随着全球范围内对专利保护需求的增强,双方的合作也已经成为了全球专利制度的中流砥柱。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中方一向很重视和欧洲专利局的合作。中国从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系统到如今成为知识产权大国,走过了三十年的风风雨雨。鉴于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愈加重要的地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欧洲专利局将会开展更加深入、更加密切的合作,而这一举措定将进一步推动双方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发展,并同时为全球的知识产权和创新企业做出进一步的贡献。

 

近年来,中欧贸易合作日益密切并且增长迅速。中国已经成为欧盟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合作伙伴,而欧盟则是中国近十年来的第一大合作伙伴。数据显示,中欧之间的日均贸易额已超过10亿欧元。有鉴于此,对于双方希望进入对方市场的企业而言,运行良好的专利体系将为此等合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更多信息,请见下述链接:

 

合作30周年庆祝大会: www.epo.org/learning-events/events/conferences/2015/30y-epo-sipo.html

 

背景资料:30年合作回顾(PDF):http://mediacentre.epo.org/razuna/raz1/dam/index.cfm?fa=c.sf&f=DD6E584168D44323A1C531879ED8D971&v=o

 

数据:中国和欧洲的专利申请 (PDF):http://mediacentre.epo.org/razuna/raz1/dam/index.cfm?fa=c.sf&f=C5934D6AD04C4978A7BD3B26172A9F52&v=o

 

国际合作:http://www.epo.org/about-us/office/international-european-cooperation.html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