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9: 同一技术方案的发明申请通过PCT进入欧洲,同日申请的国内实用新型是否会对其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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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华孙专利律师和律师事务所,2012年10月29日,德国慕尼黑

 

 

 

问:同一技术方案的发明申请通过PCT进入欧洲,同日申请的国内实用新型是否会对其产生的影响?

 

答:不会有影响,因为既然要求了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那么只有在此优先权日前公开的中国实用新型才会构成现有技术。

 

申请人如果想在德国尽快获得保护的话,可以考虑从现在的欧洲专利申请中分离出德国实用新型,并不会影响欧洲专利申请的后续程序。即使后续的欧洲专利获得授权并在德国生效,也可以和德国实用新型一起存在。但需要注意方法发明不能申请德国实用新型。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