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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欧专局发布第18版《与欧洲专利公约相关的成员国国内法》

此手册更新至2017年10月,提供获取各成员国、延伸国及生效国就与欧洲专利相关的重要立法的途径,帮助了解授权后的欧洲专利在成员国国内生效的翻译要求及在各成员国需支付的年费等信息。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8-05-15

2017-12-29: 德国专利商标局140周年纪念之十二:数字化战略转型与发展(2001-2017)

进入新千年以来,德国专利商标局大力推进数字化战略转型,德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均可以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申请。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一时期欧盟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德国外观设计正式更名为“注册式外观设计”。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8-01-25

华孙北京办公室正式迁址

因业务发展、规模扩大和提升办公环境之需,华孙北京办公室已于2017年12月25日正式迁至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1号华一控股大厦501室)。电子邮箱、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欢迎各界新老朋友莅临访问和交流。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8-01-09

2017-12-26: 欧盟《新类型商标呈现形式的共同通报》正式发布

欧盟新商标指令取消对商标书面可呈现性的要求,《新类型商标呈现形式的共同通报》概述了各知识产权局接受的商标类型和定义,并特别提示四种非传统类型商标可接受申请的电子文件格式。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8-01-22

我所受邀为国知局代表团讲解德国和欧洲专利制度

培训过程中,我所负责人孙一鸣先生,德国专利律师Roland Künzel先生主要就德国和欧洲专利制度及专利申请、审查实务中的疑问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释疑。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8-01-05

2025-07-02: 《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7(2)条规定的宽限期应如何适用?

华孙事务所,2025年7月2日 

 

 

 

问:《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第7(2)条规定的宽限期应如何适用?(仅讨论注册式外观设计的情况)

 

答:《欧盟外观设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近一次修正案于2024年11月18日公布、2024年12月8日生效)第4条第1款规定,作为欧盟外观设计获得保护的实质条件是具备新颖性(novelty,具体规定见《条例》第5条)和独特性(individual character,具体规定见《条例》第6条)。判断注册式外观设计新颖性和独特性的相关时间节点是申请日或优先权日。简而言之,在前述日期之前公开的外观设计,都有可能成为破坏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新颖性和/或独特性的在先公开设计。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25-07-02

2017-12-08: 单一专利将显著促进欧盟贸易及外国直接投资

欧专局日前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目前欧盟地区的专利保护并不统一,使得欧盟统一技术市场的潜力尚未被充分挖掘。而欧盟地区专利制度的融合与单一专利的推进,将显著地促进欧盟地区的贸易以及外国直接投资,比如高科技行业的贸易将预计增长2%,外国直接投资部分则预计增长15%。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7-12-28

诚聘英才

 

华孙(北京)知识产权有限公司,2017年12月8日,中国北京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所北京办公室现开放以下职位诚聘英才:

  •  行政专员/行政主管(全职)

 

职位描述:全面负责北京办公室行政事务,向北京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

  • 客户维护与对外联络
  • 媒体管理
  • 负责办公室各项常规管理、活动组织和内部协调工作
  • 由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7-12-20

2017-12-06: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布针对英国脱欧后欧盟商标及欧盟外观设计效力等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自英国正式脱欧日(2019年3月30日欧洲中部时间零时)起,欧盟商标和欧盟外观设计不再在英国境内有效。除非英国和欧盟在后续谈判中就相关问题另行达成了协议,否则该通知内容将在英国正式脱欧后适用。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17-12-26

2022-05-23: 欧专局关于统一专利法院(UPC)的答疑

华孙事务所译,2022年5月23日

 

 

什么是统一专利法院?

 

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英文简写UPC)是其成员国共有的一家新国际法院。它将提供简化的、更快的、更有效率的司法程序。由法律和技术法官国际化组成的审判庭也将做出高质量决定。另外,《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协调了专利实体法,涉及一件专利赋予的权利的范围和限制、以及侵权案件中可获得的救济措施。

 

统一专利法院是依据一项国际协议设立——2013年2月19日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它将对“传统”欧洲专利和单一专利的纠纷解决有专属管辖权。该专属管辖权在涉及欧洲专利时有一些例外:在成员国国内法院仍能提起诉讼;欧洲专利权人可以在七年过渡期内从统一专利法院的专属管辖选出(opt-out),该过渡期可以最多再延长七年。选出将在所涉欧洲专利的整个保护期内有效。统一专利法院的决定将在那些决定作出之时已经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成员国境内有效。统一专利法院对成员国国内专利没有任何管辖权。

 

 

本页面最后更新日期: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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